一、支持对象
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专项服务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经营满一年以上,在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按要求定期报送数据。
(二)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形成产学研用和集成技术输出模式。
(三)开展相关的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四)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服务,业绩突出;上一年服务重庆市内的中小微企业不少于30家,其中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的中小微企业不于少20家;技术诊断、技术咨询共计不少于50次,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共计不少于5项。
(五)企业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六)上一年度技术创新服务业务支出不低于50万元。
(七)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八)申报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的,不得同时申报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绩效奖补或融资服务机构专项绩效奖补。
三、奖补标准
对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按其服务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分档次给予不超过10个机构、每个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服务专项绩效奖补。
四、申报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的请示(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运营情况、技术创新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申请表(附件1);
(三)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汇总表(附件2);
(四) 服务平台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专职服务人员名单(附件3);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七)上一年度技术创新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名单(附件4);
(八)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如:上一年度签订的技术创新服务合同或协议、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发票等。);
(九)申报单位取得的服务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市中小企业局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gov.cn)在线申报,打印《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申请表》(附件1),经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级服务机构,可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中小企业局申请。
(二)审查。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gov.cn)提出核查意见,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并将上报文件(不含企业申报材料)抄送本级财政部门。市级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至市中小企业局。
(三)审核。市中小企业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评分。
(四) 审定。根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提出奖补资金安排方案,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召开市级部门行政审查会后,提交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支持名单。
(五)公示。对拟支持的服务机构在市中小企业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拔付。向公示无异议的服务机构拔付奖补资金。
七、监督管理
(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信息公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
(三)申请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利用虚假材料申报骗取奖补资金。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获得奖补的单位随机抽查核实。对违规谋取或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附件:1.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申请表
2.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汇总表
3. 服务机构专职服务人员名单
4. 上一年度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名单
5. 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评价指标
附件1 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申请表 | |||||||||||||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人、户、平方米 | |||||||||||||
服务平台(机构)基本情况 |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
地 址 | 注册时间 | ||||||||||||
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 | 帐户名称 | ||||||||||||
开户行 | |||||||||||||
帐号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是否市级 服务机构 | □是 □否 | 市级主管部门名称 (仅市级服务机构填写) | |||||||||||
设备、仪器等服务设施情况 | |||||||||||||
在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注册及数据报送情况 | |||||||||||||
服务场地面积 | 其中: | 自有 | 租用 | ||||||||||
上一年度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利润总额 | 服务企业数 | 签定服务合同或协议数 | 专职服务人员数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数 | ||||||
企业服务满意度 | |||||||||||||
技术创新服务功能情况 | 服务功能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次数(项) | 技术创新服务业务支出 | 备注 | ||||||||
技术诊断、技术咨询 | |||||||||||||
技术开发、成果转化 | |||||||||||||
合 计 | |||||||||||||
企业真实性承诺:本单位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
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附件2
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人、次、项
序号 | 所属区县 | 机构名称 | 成立时间 | 固定资产总额 | 利润总额 | 专职服务人员 | 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数 | 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数 | 上一年服务企业数 | 技术诊断 | 技术咨询 | 技术开发 | 成果转化 | 技术创新服务支出 | 服务满意度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电话 | 机构联系人 | 机构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附件3 | |||||||||||||
服务机构专职服务人员名单 申报单位(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联系电话 | 主要工作内容 | |||||||
附件4 | |||||||
上一年度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名单
申报单位(盖章): | |||||||
序号 | 服务企业名称 | 服务内容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服务评价 | ||
很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附件5
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评价指标
一、资格条件 | |||||
1.至申报之日起依法设立和经营一年以上的法人单位,并在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按要求定期报送数据。 | 有不符合条件之一者,不予奖补。 | ||||
2.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 | |||||
3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 | |||||
4.上一年度技术创新服务业务支出不低于50万元。 | |||||
二、绩效评价 | |||||
考核指标 | 指标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佐证材料 | |
技术创新服务市内中小微企业数量 | 上一年度技术创新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数量。 | 10 | 30户(含)以上得6分,30户以上每增加1户加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服务中小微企业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 |
技术诊断、技术咨询 | 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次数 | 20 | 技术诊断、技术咨询共计50次数以上得15分,每增加一户加0.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服务合同或协议、通知、签到表、服务现场照片等 | |
技术开发、成果转化 | 技术开发、成果转化项数 | 60 | 技术开发、成功帮助企业成果转化共计5项以上得40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60分。 | 服务合同或协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
服务满意度 | 接受技术创新服务的企业对服务平台所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 | 10 | 80%(含)以上得6分,80%以上每增加5%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服务企业满意等相关证明材料 |